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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空作業不佩戴安全帶,出了事故算誰的責任
2022-10-06 18:12
國家明確規定,在高于2米的高空中從事高空作業必須佩戴安全帶,而實際工作中,有太多的工作場合都屬于高空作業,當然在建筑工地、電力施工、橋梁建設等場合中的工人們在監管下都能佩戴好安全帶和防墜器,但是在市政施工等零散工作中,沒有佩戴安全帶的人并不在少數。
在建筑領域,如果工人違規沒有佩戴安全帶,而且發生了事故,那么公司和工人要承擔主要責任,總承包也要承擔次要責任。
在其他領域,就雇傭關系而言,如果工人在從事高空作業過程中發生事故,雇主要根據過錯程度而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,如果單位明知工人沒有做好防護措施而從事高空作業,不予制止,應該承擔賠償責任。
高空作業出了安全事故,無論是誰的責任,直接受害者都是工人自身,因此即便單位沒有監管人員,自己也應該佩戴好安全帶。